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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轉賣圖利 民團籲取消免稅菸( 中華日報 )

發佈日期: 2014-10-23


為阻絕有心人士利用工作之便購買免稅菸,再轉賣圖利,不但殘害國人健康,也讓政府短少 13億元稅收。台灣國際醫學聯盟、消基會、董氏基金會昨日要求行政院修法,取消免稅菸,修法前落實旅客刷 1本護照買 1條菸。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指出,去年開始就持續接獲民眾檢舉,有菸品仲介商、免稅商店人員、機場工作人員或大陸團領隊等趁工作之便,大量購買免稅菸轉賣圖利,推估 1年有 3300萬包市值約 36億元的免稅菸品於市場流通,姚思遠說,偷渡免稅菸圖利就是走私,政府應嚴加管理。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秘書長黃嵩立表示,許多先進國家為維護國民健康,大多沒有設置入境免稅商店,但台灣卻不斷放寬設限,民眾隨便就可買 10、 20條菸,免稅商店為了推責就擬定刷卡單與售貨單分別開立的規則。他舉例,有人一次購買 20條菸, A免稅店發票分為 2條、卻開立 10張, B免稅店則是 1條、 4條、 1條、 4條共開立 8張,有關單位是否應檢討。
黃嵩立強調,修法取消免稅菸前,應學韓國日本等做法,落實刷 1本護照買 1條菸的做法。他說,新加坡 5年前就取消免稅菸品,買賣或吸一口無納稅標誌的菸品,初犯就要罰款新台幣近 5萬元,再犯罰近 10萬元;香港 2010年起實施入境旅客不可攜帶免稅菸品,只可帶 19支菸,違者每條菸品罰款台幣 1.95萬元。
黃嵩立說,連澳門都規定只能攜帶 100支菸自用。台灣為了預防青少年吸菸除倡議提高菸捐及菸稅外,更應整體規劃盡快取消免稅菸、並要求免稅菸商誠實提報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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