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團體籲修法 取消免稅菸( 聯合晚報 )
發佈日期: 2014-10-23
為了避免不肖人士購買免稅菸圖利或攜帶超額免稅菸入境,台灣國際醫學聯盟、消基會及董氏基金會今天要求行政院修法,取消免稅菸。在修法前,先以行政命令執行一本護照只能購買一條免稅菸,杜絕不法及逃漏稅。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副主任陳盈君表示,台灣菸酒管理法規範出國旅客一人只能攜帶一條免稅菸入境,但超帶菸品已取消刑責,超帶一條菸只罰500元,超賣菸的免稅菸商沒有規範,法令形同虛設。
董氏基金會接獲民眾投訴,有人只拿了一本護照卻買了10條菸,但菸商為了賣菸根本不管。陳盈君說,基金會去年開始就不斷接獲民眾檢舉,有菸品仲介商、免稅商店人員、機場工作人員、大陸旅遊團領隊等,趁工作之便大量購買免稅菸,再帶進國內轉售圖利,初估一年可能有3300萬包、市值36億元的免稅菸品在市場流通,讓政府一年也損失13億元稅收。
她說,這種偷渡免稅菸圖利的行徑就是走私,政府不該縱容。尤其台灣市售菸品相對便宜,她說,一條免稅菸與市價相差高達300、400元,這些違法的免稅低價菸品流入市場後,可能讓青少年更有機會接觸菸品。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秘書長黃嵩立表示,新加坡政府早在2009年取消免稅菸品,任何人買賣或吸納稅標誌菸品,初犯罰款約新台幣4萬8000元,再犯罰新台幣9萬6000元。香港從2010年起實施入境旅客不可攜帶免稅菸品,只可攜帶19支菸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