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抗議提高菸品稅捐( 中央社 )
發佈日期: 2014-09-24
台灣吸菸者權益促進會今天前往立法院,反對行政院提出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調漲菸品健康福利捐,要求立院停止審議相關法案。
菸權會理事長陳麒安表示,憲法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的義務,但沒有依法律納捐的義務,菸品健康福利捐是「稅上加捐」的違憲徵收。
他說,菸品健康福利捐是依據菸害防制法徵收,而非菸酒稅法的附加稅,換言之,菸品健康捐的課徵客體為菸品本身,主體是菸品製造商或進口商,但當製造商或進口商把稅捐轉嫁給消費者時,消費者就被迫接受違反憲法規範的負擔。
陳麒安說,菸害防制法規範菸品健康福利捐的利用,包括癌症防治、提升醫療品質、社會福利等,都是政府機關應該承辦事項,也是國家稅收所應支付的事項,不應該另立名目,向某特定族群額外收取。他要求立法院應儘速訂出停徵菸品健康福利捐的落日條款,並發起「我是菸民,也是公民」連署,反對菸捐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