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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吸菸男女有別 專家認應全禁( 台灣醒報 )

發佈日期: 2014-07-25


「監獄內男性可吸菸,女性不能吸菸?」台灣菸權會理事長陳麒安16日至法務部訴願,希望法務部勿剝奪女受刑人的菸權。更生團契牧師黃明鎮受訪時認為,菸權團體不應以人權鼓勵受刑人吸菸,應全面禁菸才公平,不應片面允許男犯吸菸;董氏基金會也主張,台灣應效法世界趨勢,往「無菸監獄」發展。
日前有媒體揭露男、女監獄吸菸管制的「一國兩制」現象,法務部長羅瑩雪在戒菸活動上表示,「女受刑人曾反映男監可吸菸,但我告訴她,能在完全不吸菸的地方是幸福的。」引發男監、女監吸菸權益不平等問題,台灣吸菸者權益促進會日前更向法務部遞交訴願書,要求男女平等,各監所都應依據《監獄行刑法》規定,設置男、女吸菸區。
【法律沒禁止與開放】
法務部矯正署則以「書函」回覆表示,「沒有明文規定女性收容人禁菸,且近年來女性收容人仍有吸菸紀錄」,否認全面禁菸之實。台灣菸權會理事長陳麒安指出,《監獄行刑法》規定滿18歲以上的收容人可以在指定時間、處所吸菸,並沒有規定什麼性別可吸菸,矯正署在書函回覆也認為,法律沒有明文禁止或開放女性吸菸,所以不同女監獄可以依照環境狀況,調整女性收容人的吸菸權利。
矯正署指出,目前國內全面禁菸的有台北、桃園、台中、高雄等4個女監及看守所,沒有積極在《監獄行刑法》上禁止或開放女性吸菸,是因為女收容人大部分都沒有吸菸習慣,且有女收容人攜子女入監,甚至為了有孕在身的女收容人健康著想,才在部分女收容所開放吸菸,一切符合《監獄行刑法》的規定。
【效法國際全面禁菸】
「菸權團體不應『反其道而行』,以人權鼓勵受刑人吸菸。」更生團契牧師黃明鎮表示,菸權團體可能不太了解菸毒犯入獄後的嚴重性,如果受刑人入獄後,不悔改克服菸癮,還需要監獄嗎?他舉例表示,美國就曾因一位受刑人在監獄裡吸菸,出獄後罹患肺癌而告贏政府,從此美國政府就修法全面禁止監獄吸菸。
黃明鎮說,國內監獄目前只間歇性開放吸菸,以前是完全禁菸,但後來因受刑人會偷藏香菸或打火機,甚至有高價變賣、縱火等弊端出現,才逐漸彈性式的開放,但目前國內監獄已不像過去缺乏管制措施,因此,應明文修法男女監獄全面禁菸,才是公平之道。
「無菸監獄已成全球趨勢,幾乎沒有監獄強調『菸權』,只有國內男監還能吸菸。」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長林清麗說,國內男監有近91%的男性抽菸,但女監只有5%女性會抽菸,若在集體居住環境下吸菸,也難防止2手、3手菸的危害,當然要維護多數女性的健康人權,全面禁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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