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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8處國家公園 4月起禁菸( 中央社 )

發佈日期: 201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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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全國菸害防制政策,自4月1日起,花蓮縣8處國家公園、遊憩特定區、52處公園綠地全面禁菸,違者開罰。
花蓮縣衛生局長徐祥明表示,宣告為禁菸區的公園,包括太魯閣國家公園、羅山、鶴岡、鯉魚潭遊客中心,還有富源、池南、合歡山國家森林遊樂區、石梯坪遊樂區,以及52處社區公園綠地。違規於禁菸場所吸菸者,可處新台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民國100年已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內設置「無菸公告」,燕子口、砂卡礑、長春祠、文天祥公園等4處知名景點,張貼明顯標示。
此外,102年6月1日起,在每年遊客進出流量超過900萬人次的花蓮車站,劃設戶外禁菸區,並另設置吸菸區。
衛生局指出,積極推動無菸環境,自95年發表全國第一個無菸部落,在豐濱鄉新社村復興部落,之後將成功經驗擴大到其他38個部落及社區。花蓮全縣目前已有29處公告為無菸場域,希望讓民眾不受到二手菸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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