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菸場所 4月起東縣再增43處( 自由電子報 )
發佈日期: 2014-04-01
衛生福利部公告四月一日起,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縣衛生局配合將縣內包括小野柳、三仙台、台東國際地標等四十三處公告為禁菸場所,衛生局保健科表示,未來稽查人員會在警方協助下不定期稽查,違者可罰兩千至一萬元罰鍰,但因人力有限,將號召民眾協助外,更有賴吸菸者自覺。
衛生局保健科表示,政府推動無菸環境多年,因常有民眾抱怨假日外出休閒,卻飽受二手菸的威脅,在各鄉鎮衛生所鼓勵地方參與下,已有太麻里華源海濱、台東兒童故事館等十四處公共場所加入無菸環境行列。
保健科長林秋菊表示,依衛福部公告,縣內再增四十三處禁菸場所,國家級風景區有小野柳、三仙台、八仙洞、池上遊客中心、鹿野遊客中心、鹿野管理站辦公區、卑南遊客中心、利吉休憩區、卑南文化公園、池上牧野渡假村等十處;森林遊樂區包括知本及向陽兩處國家森林遊樂區;縣市級風景特定區及公園綠地最多,有森林公園、海濱公園、台東市立湧泉運動公園、東海運動公園、鹿野新良溼地公園等共卅一處。
林秋菊坦言,禁菸場所增加,但全縣稽查人力有限,衛生局及各鄉鎮衛生所僅廿一名人力,稽查取締須請警察人員協助,即使民眾檢舉,亦須有具體事證,才可開罰;去年開罰的有五十四件,其中廿四件是未滿十八歲者吸菸,兩件為店家販售菸品給未滿十八歲者,六件是在公共場所吸菸,在未設吸菸區的全面禁菸場所吸菸者有廿二件。
林秋菊說,四月一日後會在公告禁菸區入口處標示吸菸區位置,或入園售票處分發菸害防制單張,亦會請志工舉牌等方式宣導,衛生局也著手規劃「拍立得計畫」,鼓勵檢舉達人協助取締,相關辦法正在研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