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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菸 未必有助戒菸( 新生報 )

發佈日期: 201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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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胡瓜近日表示,最近想要戒除菸癮,女兒小禎希望幫助父親,送了一支電子菸協助,國健署對此特別呼籲,目前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電子菸能幫助戒煙,衛福部也尚未核可任何電子菸,擅自宣傳、販賣、製造,都可依法規懲處,民眾戒菸可洽詢戒菸門診,避免身體受到二度傷害。
國健署表示,衛福部自九十八年起,已經電子菸納入藥品管理,但目前尚未核發任何許可執照,市面上銷售的電子菸,都沒有經過臨床試驗與安全評估等規範,擅自製造或輸入,依藥事法最高可處十年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最高一千萬元,販賣者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最高五百萬元。
傳播業者未經過衛生主管機關核准,擅自刊載非法藥物廣告,最高可處新台幣二千五百萬元,如果警告後沒有改善,可以依照違法案件累計開罰,此外,媒體在若在報導中提到,電子菸可以協助減輕菸癮、不複胖等療效,主管單位可依照藥事法第六十九條,違法宣稱非法藥物療效,開罰最高二千五百萬元。
國健署提醒民眾,衛福部自自一百零一年開始,推出二代戒菸門診,戒菸者只需要負擔最高二百元的藥品部分負擔,低收入戶、山地離島居民可以完全減免,國健署也有免費戒菸專線,提供立即的戒菸資訊,擔心戒菸體重控制問題,可撥打體重管理專線,都能夠給予最健康的戒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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