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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販售電子菸 全違法( 自由時報 )

發佈日期: 201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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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衛生局自去年七月迄今,共接獲民眾檢舉八十六個網頁違法販賣一百一十九件電子菸、電子霧化器等產品,不少民眾以此做為戒菸工具,但衛生局表示,市面上的流通品均未獲衛福部核准,而且通常含有尼古丁,長期使用恐上癮,甚至有致癌風險。
衛福部未核准 長期用恐致癌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副處長沈美俐表示,二○○九年三月起,衛福部已將含有尼古丁成分的電子菸、電子霧化器等產品納入藥品管理,現階段尚未有核准商品。
沈美俐強調,一百一十九件檢舉中,已將六件賣家位於台北市的個案移送檢調單位處理,主要是商品檢出尼古丁或廣告宣傳標示含尼古丁,涉及違反藥事法規定,未經藥品查驗登記而擅自製造或輸入、販賣未經核准商品,一旦查證屬實,最高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至於其他案例,則轉交賣家所在地縣市政府調查或尚在處理階段。
衛生局健康管理處長林莉茹指出,若電子菸外型與菸品形狀相似,容易成為未成年人模仿吸菸情境的工具,進而養成吸菸習慣,涉及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製造或輸出業者可處一萬元至五萬元罰鍰,販賣業者可開罰一千元至三千元。
林莉茹強調,在一百一十九件檢舉案中,十六件因外型類似菸品的問題商品,賣家均位於外縣市,高達十一件來自新北市,占近七成,其餘為中南部。這十六件中,有八件已正式裁罰,各處一千元罰鍰,另八件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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