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漏洞 電子菸偽裝 囂張上網賣( 聯合晚報 )
發佈日期: 2013-11-05
電子菸使用者 英美5年增70倍
甫由英國研究電子菸返國的高雄榮總醫師薛光傑指出,電子菸自2008年問世以來,英美地區使用人口短短幾年內從5萬人快速增加至350萬人,成長率高達70倍,令政府不得不正視電子菸可能造成的「藥命效應」。
「標榜非電子菸 其實就是它」
從國內知名拍賣網站搜尋,可看到近200項與電子菸相關的產品,售價依廠牌、配備從399元到1700多元不等,但網路賣家為避開衛生單位開罰,一律標榜「非電子菸」或「電子菸霧化器」,薛光傑說,這些產品五花八門,「但組成結構就是電子菸!」
網站賣家販售的產品中,有的宣稱吸食時可七彩變色,有的可插USB 充電,還有水果、薄荷甚至仿香菸大廠的口味可供選擇;有賣家在標題上嗆明「惡意檢舉警局備案提告中勿觸法」,行徑囂張。
薛光傑指出,目前包括加拿大、挪威、新加坡及部分中南美洲國家,都明令禁止電子菸販售及進口;美、法則因電子菸過於氾濫,已列為菸品管理,禁止18歲以下青少年購買使用;至於英國則研擬在2016年列入藥品管制,防堵業者在電子菸添加過量尼古丁造成使用者上癮。
薛光傑說,台灣雖禁止製造、販售電子菸,但因為不受菸害防制法約束,「電子菸就不是菸」,青少年仍可輕易從網路、夜市或託人從國外購買等管道取得,台灣雖無正式研究統計,然而電子菸品質良莠不齊,萬一青少年吸入過量尼古丁,仍有上癮可能,令人憂心。
國內目前無登記合格電子菸
目前各國對於電子菸有不同管理方式,加拿大、巴西等國禁止進口及販售,國內對於含尼古丁的電子菸當成藥品,需經查驗登記,但目前國內沒有查驗登記合格的電子菸。衛福部強調,如果民眾自行於網路購買,不僅安全性堪虞、電子菸戒菸效果也未經有效的實驗證明。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衛生教育中心主任馮宗蟻表示,含尼古丁的電子菸在國內屬於藥品,依照藥事法規範,必須要有臨床實驗、經過查驗登記,才能領證、販售,但目前並沒有廠商申請。
如果電子菸不含尼古丁卻宣稱可以戒菸、減少菸癮等療效,就違反藥事法。另外,電子菸如果外型類似紙菸,則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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