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買菸 店家隨便賣(中央社)
發佈日期: 2013-09-02
消基會找成人穿上高中制服,測試青少年能否買到菸,結果5成9店家賣菸,四大超商也上榜,開罰率卻偏低,理由是蒐證不易。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接受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以「喬裝測試」進行違規測試,去年5月到10月對22個縣市550家商店,了解店家是否賣菸給未滿18歲者,結果違規賣菸的比率達59.1%,比民國100年增加13.9%。
進一步分析,四大便利商店達47.8%會賣菸青少年,違規率比100年增加18.5%,以OK便利商店的違規率最高。但是,傳統商店與檳榔攤違規更嚴重,分別高達67.3%及78.4%會販售菸品予青少年,分別比100年增加9.5%及7.9%。
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不過98年至102年7月相關案件共計稽查172萬3261次,結果只處分2073件,今年1到7月共稽查28萬2501次,處分1044件。
國健署健康教育及菸害防制組長馮宗蟻指出,「喬裝測試」只是測試違規,不能做為違法開罰的事證,衛生人員事後到店家實際稽查,會碰到不易錄音、錄音蒐證困難,因此成案開罰件數偏低。
依據101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26.8%國中吸菸學生在10歲以前第一次吸菸,17.4%高中職吸菸學生在10歲以前第一次吸菸。國健署呼籲商店善盡社會責任,拒售菸品給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