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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草產業利益與公共衛生政策存在無法妥協的衝突,拒菸團體堅守對菸商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華文戒菸網)

發佈日期: 2013-03-01


民間拒菸團體日前接獲政府衛生部門發函於今天下午召開「菸品健康福利捐評估座談會議」的通知,非常驚訝的發現該會議居然邀集所有菸商相關團體與會,台灣國際醫學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及董氏基金會因此同聲譴責政府在擬定菸害政策時的憂讒畏譏、了無擔當。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TIMA)秘書長黃嵩立表示,今年初美國食品藥物管制局礙於菸草業的壓力,請Tobacco Control 期刊主編 Prof. Ruth Malone出席「與菸商對話」的記者會,該主編義憤填膺去信抗議,並表達四大拒絕理由:1.公共衛生是為了拯救生命,而菸商只會犧牲別人的健康謀取暴利,沒有共同目標;2.菸商所讚揚的研究報告都是其出錢完成的,為的是製作菸品沒有危害的假象,若與菸商會談,等同忽視菸商對大眾所造成的傷害;3.菸商積極爭取發表的機會,是為了提升自我形象並分化拒菸團體的力量;4.菸品是會致人於死的商品,一旦與菸商對談,等同是政府協助這個死亡商品合理化。黃嵩立強調,菸商在各國干擾菸害防制政策都是用同樣的手法,政府不必懼怕,應更有擔當。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長陳曼麗表示,先進各國的菸害政策均重視以調漲菸稅來達到以價制量的效果,調整菸品稅捐與否,是屬重大菸害防制政策之一,政府竟邀齊所有菸商相關團體共同討論,實是欠缺政策擔當的行為。菸商利潤是建立在傷害民眾健康上,而拒菸團體努力的是兒童、青少年能免於接觸菸品、幫助吸菸者戒菸以及2300萬全民可以不再受二手菸害,這是二條永遠沒有交集的平行線。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世界衛生組織(WHO)在擬定「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的6年期間內,堅持不允許菸商團體代表參與,並一再重申要對抗菸害,就對菸商必須採取「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三不原則,台灣目前已批准該公約,政府對該等原則理當遵行不悖。
姚思遠進一步指出,WHO強調菸草產業利益與公共衛生政策之間存在無法妥協的衝突,建議各國政府務必積極監測及管制菸草產業,並遵守四個主要原則:1.確實立法限制菸草產業的行銷與贊助;2.拒絕與菸草產業建立任何夥伴關係;3.拒絕簽署不具備約束力或無法執行的協議;4.要求政府所有部門必須揭露與菸商間之所有互動。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董氏基金會一致強調,面對菸商的強大勢力,民間拒菸團體絕對堅持到底,不容以拿全民健康作為與菸商妥協或交換之條件!同時籲請政府在訂定菸害防制政策時,絕不可憂讒畏譏,處處擔心得罪菸商等惡利(公然以損害他人財產與健康為手段,圖謀私利為目的)團體,而應體認國際法規範及國內法義務,堅決擔負起保護國人健康的基本義務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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