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官要求菸商登廣告 承認過去蓄意欺瞞大眾( 中央廣播電台 )
發佈日期: 2012-12-11
美國華盛頓地方法院聯邦法官凱斯勒(Gladys Kessler)27日裁定,數十年來一直否認欺瞞美國大眾有關香菸對健康危害的主要菸草公司,必須花錢刊登廣告,向民眾承認他們沒有說實話。
美國司法部1999年指控菸草公司詐騙社會大眾金錢,這項裁決可能是最嚴厲的一項相關懲罰。
凱斯勒在判決書中表示,這項新的廣告運動將可以對至少追溯到1964年菸商過去的欺騙行為,作出有效平衡。
根據裁定,相關菸商必須在不同的媒體刊登廣告,承認多年來一直說謊,隱瞞香菸對健康的危害;菸商這項廣告運動將持續2年。
有關這項廣告運動的細節,例如這項做法的成本以及應該在哪些媒體上刊登廣告,目前都還沒有敲定,預料將是一場費時的角力。
凱斯勒作出這項判決,目的在敲定菸商登廣告時必須刊出的5項聲明的措詞。
這5項聲明的內容不同,包括「1家聯邦法院裁定,被告菸商以低焦油香菸比較不影響健康的不實廣告,蓄意欺騙美國大眾」、「抽菸平均每天害死1,200名美國人」等。
這些聲明的用語贏得健康倡議者的喝彩,他們等待這項結果已經好多年了。
對於凱斯勒法官的判決,相關菸商可以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