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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菸電子病歷 需上傳國健局 含門診與藥局 違者核扣給付費用 (新生報)

發佈日期: 2013-01-07


國健局新規定,元旦起戒菸門診或藥局,必須將協助個案病歷紀錄,採用電子化病歷上傳國健局網站。國健局表示,戒菸醫事人員必須將戒菸個案資料建檔,如基本資料、菸齡、戒菸進程、與成功率,以便將來評估戒菸協助的效用,假若協助的醫事人員未將資料上傳,國健局可依此核扣相關費用,國健局提醒醫療院所與人員,必須遵照相關規定作業。
戒菸協助的相關經費來源,例如戒菸門診,先由健保局帶墊,再由國健局出資,部分費用是採用菸品健康捐,若是國健局發現戒菸醫療院所有申請費用,卻沒有如實上傳資料,將核扣醫療院所的戒菸給付費用,國健局解釋,目前民眾前往戒菸門診,不須要負擔診察費與藥物費用,皆是由國健局負擔,已鼓勵民眾前往接受戒菸協助。
國健局補充,目前戒菸協助分為兩個部分,一是藥物治療,另外則是採用衛教戒菸,因為目前的戒菸藥物,還沒有未成年人的床數據,所以對於未成年如何使用戒菸藥物、使用後的副作用等,都還沒有確切的治療方法,所以未成年人則採衛教戒菸協助,是由非醫生的醫事人員(如護士、藥師等),接受48小時的課程後,則成為戒菸衛教師,利用戒菸知識,協助未成年人早期戒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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