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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違法賣菸給青少年 新北市查獲1件( 華人健康網 )

發佈日期: 201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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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是世界無菸日,不要輕忽青少年吸菸問題!新北市衛生局對違規提供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今年迄今已裁罰2件,其中1件為超商違規賣菸,另1件則是民眾拿菸給未成年者,遭警察當場查緝。衛生局31日指出,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另吸菸青少年當場若被查獲,也將會依照菸害防制法規定,處以戒菸教育,千萬不要觸法。

根據菸害防制法第13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違者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科張秋文科長表示,去年以喬裝少年秘密客測試菸品販賣業者是否賣菸給青少年,共測試951家,不合格有397家,其中違規業者以檳榔攤佔6成4最高。測試時也發現許多傳統雜貨店及檳榔攤,明知買菸者是著制服青少年,還是直接賣菸,甚至對青少年說「把菸藏起來,不要讓警察看到!」

根據菸害防制法第13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違者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另未滿18歲吸菸者被查獲須完成戒菸教育,未完成戒菸教育者,其父母親將遭裁罰2千至1萬元罰鍰。

張秋文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一旦查獲違規事證,則對售菸店員開罰,如果是打工的店員,1張罰單薪水就沒了,故籲請業者能確認購菸者年齡,以免誤觸法規。

根據資料顯示,99年因違規供應菸品給青少年被裁罰案件共計27件,以便利商店違規販售佔最多有12件,其次檳榔攤6件,其餘是朋友間互相提供;而100年共裁罰了13件,其中便利商店違規4件、雜貨店及檳榔攤各1件,其他7件為朋友提供;101年迄今已裁罰2件,其中1件為超商違規賣菸。

另本年度未滿18歲吸菸案件亦查獲200件,依法完成戒菸教育有49件,目前尚有150件持續接受戒菸教育中,衛生局呼籲若未完成戒菸教育父母親將遭裁罰2千至1萬元罰鍰。

為杜絕青少年容易取得菸品管道,衛生局今年將委託專業團隊,擴大執行菸品販賣場所測試作業,並已結合教育局於校外聯巡時,向校園周邊商家宣導不得販售菸品,予青少年及與警察局加強取締違規業者。

衛生局並呼籲各販賣菸品場所業者,應強化第一線人員教育訓練,加強購買菸品者年齡確認,切勿心存僥倖。另也提醒家長們多關心與陪伴小孩,減少觸及菸品的可能,希望社會大眾一起支持關懷,共同為青少年健康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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