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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購菸酒太容易 業者應檢查證件( 環境資訊中心 )

發佈日期: 201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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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青少年買菸、買酒往往得已偷渡過關,許多店員也沒注意或懶得勸導,青少年取得的菸品來源大部分是至便利商店、檳榔攤、雜貨店購買或同儕朋友提供,顯示販售業者缺乏規勸與重視,不過這樣的忽視可是要挨罰的,依菸害防制法第13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違反者依法處新台幣1萬至5萬元罰鍰。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100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資料顯示,全國青少年吸菸率為30.2%,基隆市青少年吸菸率為36.6%,高於全國6個百分點,且18歲以下青少年吸菸人口逐年在上升,基隆市衛生局更表示,對於青少年是一大隱憂。販賣菸品業者於販售菸品時,應先確認青少年之年齡,請其出示身分證件,若未出示證件者,應拒絕販賣。

若青少年吸菸被警察局或衛生局查獲,追查菸品供應來源,無論是販賣、贈送或請抽菸等,供應者都屬於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3條規定,依同法第29條得科處新台幣1萬至5萬元罰鍰。基隆市衛生局許明倫局長呼籲民眾,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請您一起加入我們守護青少年健康的行列,拒絕提供或販售菸品給18歲以下的青少年,讓本市青少年能擁有清新健康的學習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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