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攜帶香菸逾6條將法辦 財政部:帶貨營利才移送(東森新聞)
發佈日期: 2012-03-16
在機場幫三五好友買免稅香菸,相信這是許多民眾出國返國的必備行程之一,但現在恐怕可得小心囉!,有別以往1人只能帶1條香菸,6條以上才會被沒收的規定,財政部最近突然下令,自3月1日開始,攜帶6條以上,除了沒收,還得製作筆錄,甚至函送法辦,消息一出,引發各界譁然。
不分本國人或是外國人,入境攜帶香菸者,依照以往規定,每人免稅額以1條為限,若是攜帶2~5條,每條必須課稅(菸稅、營業稅、關稅及健康捐)370元,6條以上將予以沒收。然而,日前驚傳財政部發函通令關稅總局轄下各關稅局,依據菸酒管理法規定,未經許可輸入私菸、私酒,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廿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公務員執行職務時發現有犯罪嫌疑者,應告發。
由於財政部傳出「超帶香菸必須函送法辦」的新規定,台北關稅局官員表示,希望財政部能訂定具體合理數量,是否超過5條菸以上就移送,目前還在等候上級最後確認。令人意外的是,財政部國庫署署長凌忠嫄卻出面澄清,並未發布新命令,目前相關菸酒管制依然是根據民國95年的函釋辦理,從未要求一律移送,而是針對明顯帶貨供營利且逃避管制,才有後續的法辦移送動作。然而,對於所謂「營利」與否的標準該如何界定,並未進一步向外界說明、釋疑。
台北關稅局表示,因為很多人都會幫親朋好友帶菸回國,光是去年桃園機場就查到914件超帶菸酒案,3月到現在不過短短幾天,就已經累積了10件違例,而且據調查發現,其中不乏多位專業跑單幫客,針對這一類明顯構成「商業行為」的個案,將會依法函送司法機關處理。海關人員也說,在執法實務過程中,除非旅客是明顯故意逃避管制才會函送地檢署,經查若無營利意圖,頂多就是依規定沒收,從來沒有人因此遭函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