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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佛羅里達州陪審團判菸商菲利普莫里斯賠償2,100萬

發佈日期: 201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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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佛羅里達州陪審團判菸商菲利普莫里斯賠償2,100萬
(US: Fla. Jury Awards Smoker $21M From Philip Morris)
--Allison/Law360/July 14, 2010

    佛羅里達州羅德岱堡的6人陪審團在7月8日發表的判決中,判美國菸商菲利莫里斯需支付原告Ellen Tate 800萬美元(台幣2億5,888萬元)的補償金,以及1,600萬美元以上(台幣5億1,776萬元)的懲罰性損害賠償。佛州另ㄧ陪審團,也已被菲利普莫里斯可惡的違法行為所激怒,因而做出了預防未來發生類似不法行為的判決。

    此判決是佛州自2009年2月提起的21起案件中,第18起對原告有利的判決,佛州最高法院在2006年駁回了Engle v. R.J. Reynolds Tobaccoㄧ案判菸草公司要賠1,450億元的判決,菸草公司在那宗龐大的集體訴訟中,被指控隱藏吸菸有害的資訊,但佛州的高等法院仍允許原本在原判似可勝訴但因此次判決而失利者,可利用來自本次陪審團審判的法理,向菸商重新提起訴訟的機會。該判決影響所及多達70萬人,不少個案已經由陪審團的判決獲得大筆賠償。但菲利普莫里斯的母公司-Altria集團表示,佛州此案與最近其他案件原告的判決結果都應予以駁回,因裁決的審判法庭不應允許原告依循前次判例的籠統結果,來證明他們的訴求是正確的。

    Tate的律師則表示,Engle一案後的案件原告,即使被允許引用Engle案的判決結果,仍需舉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他有信心上訴後維持原判得勝。約有4,000起是在Engle案後提起的案件,擱在聯邦法院被迫停擺,要一直到上訴法院確定原告引用Engle案的判決結果是否合憲才會著手審理。

( 資料來源:http://www.globalink.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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