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evious

國中小周邊 菸商囂張賣菸( 聯合晚報 )

發佈日期: 2012-09-07

收藏

特殊顏色邊框、價格字體鮮豔!董氏基金會最近陸續接獲來自五都、桃園等六縣市民眾檢舉,指三大進口菸商趁暑假期間,在全國23家零售商店違法陳列菸品,凸顯特定品牌,其中半數以上被檢舉商店,距離國中小不到五分鐘步行路程。

「中央主管機關應立即修法禁止菸品公開陳列!」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指出,國內每年約有近三萬人死於菸害,衛生署應該比照木炭販售,規定商家販賣香菸時不可公開陳列,才能杜絕菸商的低劣伎倆。

國民健康局局長邱淑媞回應表示,禁止菸品公開陳列是值得考慮及推動的措施。現在至超商結帳,一定會看到店員背後的菸品區,未來將邀集專家學者開會討論,如果達成共識就可實施。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消基會、董氏基金會等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直指菸商想藉開學時對學生做菸品行銷引誘學童吸菸,行徑相當惡劣,要求各縣市衛生主管機關依法究辦。

邱淑媞指出,零售商店使用特殊框架或有色標籤陳列展示特定品牌菸品,已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0條第1項。依「菸害防制法」可處新台幣1萬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這23家違規展示菸品的零售商店,有些是用特別顏色的框架、有的用彩色價錢標籤,其實目的都一樣,都是在凸顯特定品牌菸品,甚至企圖針對學生進行廣告促銷。

主婦聯盟董事長陳曼麗認為,零售商店可能不太清楚菸商的用意,但為了一點菸品上架的小利,卻淪為菸商殘害下一代健康的幫兇,實在不值得。

姚思遠表示,這23家商店應該只是冰山的一角,各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務必在中小學剛開學之際,全面稽查取締違法店家,別讓菸商繼續戕害青少年學生。 陳清麗表示,零售商店如以引人注意方式來陳列菸品,已違反菸害防制法,最高可罰新台幣5萬元。但日前南部一家商家違規,經私下瞭解最後是由菸商代繳罰金。


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