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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間的用藥

發佈日期: 2012-03-21


作者: 林坤沂

懷孕期間的用藥

懷孕時期的婦女總是非常的小心呵護著她的小寶貝,常會有種「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的矛盾心理。特別是當因病須用藥治療時,更會擔心藥物對胎兒的影響。有鑑於此,美國藥物食品管理局(FDA)於1962年規定凡新藥上市前須完成致畸胎試驗;1980年又規定藥物須標示「使用於孕婦之安全性說明。」除此之外,更將藥品依其對胎兒的安全性分為A、B、C、D、X五個等級,如下﹕
*A級藥物:臨床研究對胚胎無致畸形的作用。

*B級藥物:對動物的臨床研究,顯示無胚胎致畸形的作用;但是對於人類胚胎,臨床上尚無法完全確定或否定有無致畸形的作用。

*C級藥物:對動物的臨床研究,顯示有胚胎致畸形的作用;但是對於人類胚胎,臨床上尚無法完全確定或否定有無致畸形的作用。

*D級藥物:臨床研究對人類胚胎,有致畸形的作用;但是有必要時應權衡使用,因使用時的好處比壞事多。

*X級藥物:臨床研究對人類胚胎,有致畸形的作用,孕婦不宜使用。

然而臨床上更需考慮用藥的時間與懷孕的週數兩者之間的關係。一般懷孕從第二週開始,胎兒與母體的交通管道─胎盤,就已經和母體的循環系統銜接上了。大約兩週後,器官開始分化,直到懷孕第三個月為止,此期我們稱之為器官發育期。在這階段,任何對胎兒有害的刺激及藥物,都會影響其發育。因此在懷孕第三個月內,孕婦應特別注意保健,尤其是服用藥,以避免藥物會由胎盤進入胎兒體內而產生影響。依一般藥物對胎兒的影響及週數的關係可分為下列幾個時期:

〈1〉殖入前期:
殖入約在受精7天後發生,此時期藥物對胚胎的影響不是導致死亡就是沒作用。

〈2〉胚胎前期:
受精後2個星期胚胎開始分化,在此之前胚胎之分化作用未發生,藥物對未分化的胚胎組織較不具親和力。

〈3〉器官發育期:
胚胎開始分化後到懷孕前3個月的大部份時間,此期器官在其發育形成中均易受致畸胎劑干擾,是使用藥物最須小心的時候。

〈4〉胎兒發育期:
懷孕的第二個3個月及後3個月,其大結構的畸形已較不可能發生,但此期藥物仍會影響胎兒的生長速率及器官的發育,尤其特別是以中樞神經系統影響最大。

〈5〉懷孕末期:
由於藥物在此時期通過胎盤的通透率增加,所以會影響子宮收縮及血液凝集的藥物需避免使用,以免造成早產或新生兒黃疸。

懷孕期間的用藥需考慮母親及胎兒間的交互影響,千萬不要因不慎而造成下一代不可挽回的悲劇,但也不能怕藥物影響胎兒而拒絕用藥,造成母體的傷害。因此孕婦必須有「對發育中之胎兒而言,沒有一種藥物是100% 絕對安全」的觀念,而且除非特殊病情的需要,懷孕期間尤其是懷孕初期不要吃藥。若吃藥,一定要經過合格醫師的處方,不要自己亂買藥吃。倘若月經慢來,未確定是否懷孕之前,也不要亂買成藥服用。如果已經或可能懷孕,一定要告訴醫師,以便在處方時有所斟酌。該注意的藥品,不單單是口服及注射劑,經由皮膚吸收的含荷爾蒙和其他藥物的乳液、膏劑、陰道塞劑、肛門塞劑、鼻滴劑等,也不能隨便使用。若能注意以上幾點,相信各位準媽媽們必能對懷孕期的用藥有更深ㄧ層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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