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2-01-11 內容:可以透過產前遺傳診斷之方式來得知胎兒的性別?
為尊重生命倫理,避免出生性別失衡,有關執行產前遺傳診斷(如:絨毛膜、羊膜穿刺檢查、胚胎前遺傳診斷/篩檢(PGD/PGS)…等),除非基於醫學理由,否則,提供與民眾之報告內容不得記載性別,並禁止以任何形式向民眾揭露胚胎或胎兒性別。 資料來源:本署官網/出生性別比相關醫療法規及解釋函/一、醫療行為相關規定及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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