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0-02-21 內容:坊間流傳說可用捐贈精卵賺取營養費?
為避免精卵捐贈淪為商業買賣,及引發倫理道德與影響其品質,人工生殖法已規定精卵應以無償方式捐贈;但考量捐贈人於捐贈過程必須接受相關檢查、醫療等措施,因此受術夫妻在主管機關所定金額或價額內,得委請人工生殖機構提供營養費或營養品予捐贈人,或負擔其必要之檢查、醫療、工時損失及交通費用,完成捐精程序至多不得超過8千元,完成捐卵程序,得支予9萬9千元。此外,要捐贈精卵者,也要符合捐贈條件及通過相關檢查,才可進行捐贈。另外,還要確認捐贈者是否曾經捐贈過或若捐贈的精子或卵子只要有1次活產紀錄,即不可再捐贈。
資料來源:人工生殖法第8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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