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打擊五家電子菸商
發佈日期: 2010-09-24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打擊五家電子菸商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對非法推銷電子菸的五家菸商發出警告函,包括電子菸有限責任公司(E-Cigarette Direct LLC)、美國如?公司(Ruyan America Inc)、美國加穆奇公司(Gamucci America, Smokey Bayou公司)、電子菸科技公司(E-Cig Technology Inc)、與嬌生克里克企業有限責任公司(Johnson’s Creek Enterprises LLC),並打算對電子菸當藥品管制。因為根據《聯邦食品藥品化妝品法》,菸商不能宣稱電子菸能治療疾病,例如尼古丁成癮,除非藥物安全性與功效已獲得證實,但是五家電子菸商都宣稱他們的產品能幫助使用者戒菸。FDA藥物驗證與研究中心(the FDA’s Center for Drug Evaluation and Research)的Michael Levy表示,還沒決定要所有電子菸下架,為了保證公眾健康,FDA必須對電子菸採取和其他藥品(包括尼古丁替代療法產品)相同的安全、有效、製造標準。菸商有15天時間對警告提出回應。FDA將視菸商的回應再做行動。 ( 資料來源:http://www.globalink.or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