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成吸菸學生買菸未被拒絕,一同杜絕違法賣菸給青少年
發佈日期: 2018-05-15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3條,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惟根據106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發現,近5成(49.2%)吸菸國中生買菸時未被店家拒絕,另透過消基會調查也發現,仍有4成的檳榔攤和傳統商店違規賣菸給未滿18歲青少年。國民健康署呼籲各菸品販售業者拒絕違法賣菸給青少年,並將持續會同地方政府,結合社區志工、民間團體、家庭共同監督,加強稽查,保護兒少遠離菸害。
5成吸菸學生買菸未被店家拒絕,仍有超過4成檳榔攤、傳統商店違法賣菸
根據105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發現,超過5成(54%)國中吸菸學生買菸時未被店家拒絕(54%),最常買菸的地點則為傳統商店(49.3%)及檳榔攤(24.5%)。為進一步瞭解商家違規賣菸情形,國民健康署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消基會)進行調查,於106年4月至9月間至全國抽測660家菸品販賣業者(包括連鎖便利商店、連鎖超市或大賣場、傳統商店、檳榔攤),安排年滿18歲工讀生身穿制服以「喬裝測試」方式至店裡買菸,測試業者是否拒絕賣菸。
調查結果發現,106年各類販菸業者違法賣菸比率為31.8%,其中以檳榔攤和傳統商店違規率最高(46.2%及41%),連鎖便利商店、連鎖超市大賣場違規率則已降至2成以下(19.6%、11.8%)。
連鎖業者透過業者自律已見成效、傳統便利商店及檳榔攤仍需加強
比較105年及106年各類菸品販賣場所之違規率,平均降幅約為3成(45.9%→31.8%),其中以連鎖便利商店降幅51.8%最明顯(24.5%→11.8%),顯示近年連鎖便利商店業者透過召開店長會議、辦理員工訓練、神秘客訪店測試及宣導等內部稽核督考機制,加強第一線賣菸人員不賣菸給青少年的認知及責任已見成效。
惟檳榔攤和傳統商店之違規率雖與105年相較已有改善(降幅約2成),但106年違規率仍高於40%,國健署呼籲商家自律依法落實拒賣菸品的責任,如:詢問年齡、出示身分證件等,才能確實守護青少年的健康。
營造商家拒絕賣菸給青少年的氛圍 建構兒少遠離菸害的金鐘罩
為改善傳統商店及檳榔攤違規賣菸情形,各地方政府除持續落實販售點輔導及稽查外,並將歷年違規率高之場所列為優先抽查的場所。以基隆市為例,透過發文、不定期稽查輔導等方式提醒業者遵循法規,並針對高風險場所進行守候稽查,此外,針對抽查合格的商家,更以公開表揚方式,正面鼓勵商家持續為青少年的健康把關,並作為其他商家的模範。
教育部與各學校亦積極結合社區資源,針對校園週邊商家進行監督及輔導。新北市汐止國中李國健主任表示,學校因近交流道而檳榔攤林立,菸品、檳榔隨手可得,為此學校主動出擊,帶領菸檳小尖兵至各商家贈送感謝狀,正面感謝店家拒賣菸酒貨品給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商家均欣然接受甚至張貼於櫃檯或門口,久而久之,商家拒絕賣菸給青少年,學生也不敢買菸,為社區打造保護兒少遠離菸害的金鐘罩。
政府學校社區共同監督 攜手守護青少年健康
為保護兒童及青少年遠離菸害,國民健康署署長王英偉呼籲,菸品販賣業者應善盡社會責任,拒售菸品予未滿18歲者,國健署亦將持續會同地方政府,結合社區志工、民間團體、家庭共同監督,加強稽查,共同保護兒少遠離菸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