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違法賣菸,讓兒少遠離菸害
發佈日期: 2017-05-16
國健署公布105年商家拒售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調查結果顯示,菸品販售業者未經確認身分便賣菸的比例已由101年59.3%下降至105年45.9%,雖減幅達23%,仍有努力改善的空間。國健署邀來各通路業者,一起宣誓拒絕違法賣菸,幫助青少年遠離菸害。
傳統商店、檳榔攤違法賣菸比率高達6成,連鎖便利商店達2成以上
為了解各類菸品販售業者違法賣菸予未滿18歲之情形,國民健康署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進行調查,於105年4月至9月間針對22個縣市抽測660家菸品販賣場所,安排年滿18歲工讀生身穿制服以「喬裝測試」方式至店裡買菸,測試業者是否拒絕賣菸。
調查結果發現,105年整體違規率則為45.9%,雖較104年整體違規率48.4%稍有改善,但如進一步分析各菸品販售通路,105年違法賣菸予青少年之違規率以連鎖便利商店24.5%最低,其次分別為連鎖超市或大賣場(30.5%)、傳統商店(57.1%)、檳榔攤(60%)最高。若由101年與105年違規率之改善情形來看,以連鎖便利商店改善率48.7%最高,其次分別為連鎖超市或大賣場(44.5%)、檳榔攤(23.5%)、傳統商店(15.2%)最低,顯示連鎖便利商店之員工教育訓練、神秘客計畫及訪店宣導等都有其效。
吸菸學生高達5成以上買菸未被拒絕
另一方面,根據105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分析,吸菸學生中,國中生有將近一半其菸品通常自行購買(44.8%),其中高達5成以上買菸時未被店家拒絕(54%),其最常買菸的地點為傳統商店(49.3%);高中職生則高達72.2%是自行買菸,且67.4%買菸時未被店家拒絕者,最常買菸的地點為四大超商(48.9%)。顯示大多數青少年為自行買菸,若各類菸品販售業者能依法落實拒賣菸品的把關責任,如:多詢問年齡、出示身分證件等,相信一定有助於阻斷青少年取得菸品之機會,進一步保護兒少遠離菸害。
保護兒少遠離菸害不分你我
為防止兒少接觸菸品,國民健康署與各地方政府衛生局,除持續全面加強各販售點稽查及輔導,並將歷年合格率較低如傳統零售業列為跨縣市聯合稽查優先抽查的場所外,另結合社區健康營造志工資源,至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1公里範圍內之販菸場所宣導拒售菸品技巧,監督記錄違規賣菸情形。
學校方面亦積極投入校園菸害防制工作,推動無菸校園,如桃園市新明國中郭玉承校長即結合社區資源,推動校園附近商家、檳榔攤等業者加入無菸商家聯盟,一起倡議拒售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同時也組織志工守護隊,協助巡邏校園周邊販菸熱點,避免孩子們迷失於菸霧陷阱中。
防制菸害多管齊下
除透過上述輔導措施外,行政機關也加強稽查力度,以105年度為例,衛生局稽查菸品販賣場所共計33餘萬次,違法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計502件,罰鍰新臺幣447餘萬元。國民健康署將持續透過定期公布違規名單、製作「拒售菸品教育訓練手冊」提供各類業者及邀請業者座談等方式,使各業者了解違規情形並提醒相關法規及改善策略。國民健康署王英偉署長感謝,業者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建立內部稽核機制、召開店長會議、辦理員工訓練等,共同落實第一線賣菸人員不賣菸給青少年,未來政府也將持續透過民間組織、家長、業者與民眾共同攜手合作,藉由強化菸害認知、提高拒菸意識、阻斷買菸管道、提供戒菸服務等多管齊下方式,讓兒少遠離菸害,還給兒童一個無菸害成長的健康環境。
國健署提醒,菸害防制法第13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未來將會同教育部及地方政府,結合社區志工、民間團體共同監督,加強稽查。
戒菸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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