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管嬰兒補助申請踴躍 機構代辦線上申請省時又便利
發佈日期: 2021-07-30
衛生福利部自110年7月1日起實施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方案,補助對象由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擴大至所有的不孕夫妻,提供醫療服務之人工生殖機構也從原本19家增加至92家,大幅提升服務可近性。且透過機構線上申辦作業,就醫諮詢、申請補助快速便利,截至7月28日止,已有7,636對不孕夫妻申請補助資格通過。
不孕症就醫諮詢、補助資格申請一次搞定
由於現今社會普遍存在晚婚遲育現象,越來越多民眾遇到不孕或想生卻生不出的問題,為減輕民眾進行試管嬰兒療程經濟負擔,一圓生育夢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日前公布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方案,並自7月1日起,開放民眾申請補助,相關規定如下:
■擴大補助對象:一般不孕夫妻一方為我國國籍且妻未滿45歲,並具不孕症診斷證明需進行試管嬰兒療程的民眾。
■補助額度:除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維持每次最高補助15萬元外,一般不孕夫妻首次申請最高補助10萬元,再次申請者最高補助6萬元,並依各範圍療程給予不同補助額度,若不孕夫妻實際支出金額未達補助金額上限者,則依照該次療程的實際支出金額,給予補助。
■補助次數上限:受術妻年齡在39歲(含)以下進行試管嬰兒療程並順利活產前,最多補助6次;另年齡在40歲(含)以上至44歲(含)以下者,最多補助3次,如果已經成功生育試管嬰兒者,另一胎次再依受術妻的年齡並依上述年齡區間重新再申請計算其補助次數。
■不孕夫妻應備文件:夫妻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影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1份(一般夫妻免附)及匯款帳戶資料等文件。
■申請流程:不孕夫妻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特約之人工生殖機構接受醫療服務,由該機構一併協助補助資格的線上申請,取得補助資格後於一年內進行施術,並於療程結束後6個月內請施術的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協助該次療程的費用補助線上申請,經國民健康署依人工生殖機構所送的施術範圍項目進行審查,通過後即可撥付至申請者的指定帳戶。
■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名單: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官網首頁 >健康主題 >全人健康 >試管嬰兒>特約人工生殖機構。
不孕夫妻若有試管嬰兒補助的需求並符合補助資格規定,無須奔波寄送紙本資料,全程透過特約人工生殖機構線上申辦與費用申請,省時又便利!
不孕治療大哉問 試管嬰兒補助諮詢專線(02-2558-0900)來解答
政策上路近1個月,民眾對方案內容詢問度相當高,本署為聆聽蒐集各方聲音,已建置試管嬰兒補助諮詢專線,開設5線接聽,同時提供懶人包及問答集資訊,民眾如有任何試管嬰兒補助方案相關問題,服務時間內隨時提供專業人員解答及主動致電回復。詳細試管嬰兒補助方案資訊,可至本署官網「試管嬰兒專區」查詢( https://reurl.cc/zerX07 )。
國民健康署呼籲,夫妻只要一方為我國國籍且妻未滿45歲,在沒有任何避孕措施,且有規律性生活經過一年以上仍未懷孕,經醫師診斷需進行試管嬰兒療程者,歡迎至全臺特約人工生殖機構,申請試管嬰兒補助。
延伸閱讀:
- 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 https://reurl.cc/bXYg4E )
- 擴大人工生殖補助海報及懶人包( https://health99.hpa.gov.tw/material/6905 )
常見QA
一、年齡資格
Q1. 如何計算受術妻的年齡?
A1.受術妻年齡依申請日期的月份計算。
(例如受術妻生日為70年7月1日,其110年7 月1日滿40歲,但若其申請日期為110年7月 31日前,依本補助方案年齡計算法,均計為 未滿40歲,若在8月份申請,則為40歲。)
二、補助次數
Q1. 假如39歲前用了2次補助生了1胎試管嬰兒,40歲後想再申請,有沒有補助?
A1. 已成功生產,仍有補助,再次申請是以新胎次重新計算,不受先前使用次數影響。受術妻年齡40歲(含)以上至44歲(含)以下, 每胎最多3次補助。
Q2. 若要年?44歲10個月時申請補助資格且通過,但實際開始療程時已經45歲,能否申請補助?
A2. 補助資格通過時之妻年?尚未滿45歲,於申請日起一年內完成療程皆得申請補助,但下次申請時,因妻已逾45歲,無法再申請剩餘 補助次數。
Q3.具申請資格(有得到補助申請案號),但一年內沒完成施術,或已決定不接受補助也不去其他機構施術,是否要填放棄?
A3.系統會自動註銷補助編號,不須由特約機構點選取消或填寫放棄。
三、補助範圍及項目
Q1. 110年7月1日擴大補助開始實施,如果在這時間點之前做的有補助嗎?有溯及既往嗎?
A1. 因預算編列有對應之期程,故補助方案自實 施日起方生效,110年7月1日以前之試管嬰兒療程,歉難回溯補助。
Q2. 本補助方案對於胚胎植入的限制為何?
A2. 1.受術妻35歲(含)以下最多植入1個胚胎。2.受術妻36歲至44旗(含)以下最多植入2個胚胎。 (若不符合上述規定,不予補助。)
Q3. 如何計算胚胎植入的年??
A3.受術妻胚胎植入年?依植入日期計算。(假如受術妻生日為74年8月1日,在110年7 月31日前植入就算是35歲;而在110年8月1 日後植入就算是36歲。)
Q4.胚胎著床前基因篩檢、單純凍卵或單純凍胚是否可補助?
A4.以上項目皆非本方案補助範圍。
四、補助費用及程序
Q1. 申請補助費用後,可直接申請下一次嗎?
A1.「補助申請結束」係指審查通過即表示結束,因此需等待審查結束,才可申請下一次補助。
Q2. 匯入?術夫妻帳戶之補助款,與申請金額不相同時是否有反映管道?
A2. 國民健康署會郵寄審核補助金額通知,請受術夫妻於收到該表1個月內,以書面敘明理由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再審。
Q3. 申請補助之費用可以報稅嗎?
A3. 已申請本補助之費用是不予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