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打槍了──談被拒絕的調適
發佈日期: 2020-12-30
到底什麼是愛?廣義而論,姑且說它一種對人的「善意」吧!孟子說:「愛人者,人恆愛之。」意思是說:你對人表達善意,通常也會得到善意的回應,你可不能把孟子的「愛」解釋為愛情,那你對一百個人表達愛意,一百個人也都愛你,那這社會可不人人都是花癡大情聖了。如果再精確一點解釋「愛」,可以用佛洛姆(Erich Fromm)的《愛的藝術》來說明,愛的四個構成要素:關懷、責任、尊重、了解;也就是愛一個人,就必須關懷他、了解他、為他負責、並且尊重他的自由意願,四者缺一不可。因為,既然你這麼看重他,你就應該尊重他所做的任何決定,當然也包括「他可以決定不愛你」。也許是你愛的方式不對、時間不對、地點不對……,反正他握有人際互動自主權,你愛他就必須尊重他的決定。
付出卻被拒絕,在情感上一定會受傷害,而且往往情傷最是痛徹心扉,所以悲傷的情歌或愛情故事總是最能感動人心。是否有治療情傷的止痛藥或萬靈丹呢?在大多數的情況裡,拒絕你心意的人不見得是存心要傷害你,那麼,是什麼原因讓你如此痛苦呢?首先你得對症下藥,找出令你痛苦的原因,是那個拒絕你的人嗎?其實不然,前面分析過,對方拒絕你,不代表他狠心,因為他也許是誠實表達自己的感受,他有權決定不愛你,而且你必須尊重他的決定。依照理情治療學派(rational-emotive therapy)的說法,其實被拒絕的事件本身(A-activating event)並不會直接造成你的痛苦情緒(C-emotional consequence),真正的罪魁禍首是你自己的非理性想法(B-belief,指個人對事件所採取的信念)。舉例來說:被拒絕者常有的非理性想法有:我被拒絕表示我是個討厭的人(過度推論),他拒絕我,因為他非常討厭我(全盤否定),我喪失了生命中的一切機會(過度推論),因此產生痛苦絕望的情緒,甚至導致自傷或傷人的後果。如果你能用理性想法來思考,那結果會完全不同;畢竟對方拒絕並不代表他討厭我,他可能是一時之間無法接受我的好意,就算他不喜歡我,那是他個人的看法,我不必太在意,萬一那真的是我的缺點,也許我能趁機改進缺點,就讓對方或更多人喜歡我。每個人生活中都會遭受到許多挫折,理性的承擔挫折是成熟者應該學會的生活態度。
以下三個步驟,可以拿來當做心靈的盾牌,當被拒絕時趕快學會自我調適:
1.停一停:停止痛苦悲觀的想法。
2.想一想:察覺並駁斥自己的非理性想法,並建立理性想法。
3.試一試:去做二、三件令自己愉快的事,並且振作精神勇敢迎接未來的挑戰。你會發現—明天—又是一個陽光普照充滿希望的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