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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吸菸 罰六百元(真晨報)

發佈日期: 2018-12-21


開車或騎乘機車習慣來根菸的民眾請注意,市府交通局表示,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如有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時,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要處六百元罰鍰。

駕駛人收到罰單向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法官審理時認為,該處罰條例當初立法時理由為:「汽機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因香菸燃燒,菸頭灰燼經因風飛散或未燃燒完全時,如灰燼飛入後方駕駛人眼睛,恐引發嚴重交通事故;或因駕駛人行車抽菸,致其他用路人為免二手菸害,強行超車或變換車道,將容易引發意外事故等。」

【記者蘇武智/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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