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菸芯未開放進口 攜帶入台將受罰 (新頭殼)
發佈日期: 2018-04-24
有旅客上週攜帶上百條電子菸芯入境,遭海關暫扣候處,關務署台北關今天指出,涉案貨物為新興菸草產品,在未確認產品屬性前,仍屬未開放進口物品,攜帶入台將受罰。
一名旅客上週從東京搭機入境時,攜帶未申報的某品牌IQOS電子菸芯共計144條,經檢查關員攔檢查獲,由於IQOS電子菸芯屬於應課徵關稅15%的物品,因此依照依海關緝私條例規定暫扣候處。
台北關今天表示,這批貨品主要由電熱式菸草、加熱器及充電器三部分組成。依世界海關組織(WCO)會議決議IQOS菸含菸草及丙二醇等成分產品,應歸列稅則號別中的第2403.99.90號「其他加工菸葉及菸葉代用製品」。
台北關表示,最近幾年流行的電子煙由電子煙油及電子煙零件組成,電子煙油部分多以丙二醇與甘油混合而成,歸列稅則號別中的第3824.99.99號「戒煙輔助用之電子口腔吸入器補充包或貼片」,前後兩者組成及成分有別,分屬不同產品。
另外,台北關認為,IQOS電熱式菸品屬於新興菸草產品,風險及危害性不明,仍須依據科學實證據以釐清產品屬性、定位及管理制度,在相關機關未確認產品屬性前,「仍屬未開放進口物品」。
台北關表示,IQOS電子菸芯是否為電熱式菸草產品、是否含有藥品成分,財政部國庫署正邀集相關單位研議中,目前台灣尚未開放新興菸品進口,國人出國旅遊切勿攜帶相關產品入境,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