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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要罰的! 禁菸場所不能提供熄菸器具(聯合即時)

發佈日期: 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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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南投縣發現營業場所內,業者常常擺放菸灰缸、水杯、飲料罐...等,當作熄菸器具使用,衛生局今天提醒各全面禁菸場所,若負責人提供熄菸器具,供吸菸民眾熄菸,將依《菸害防制法》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吸菸行為人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

衛生局副局長吳美玲表示,稽查員前往南投網咖、養生會館、KTV等全面禁菸場所,進行菸害防制稽查時,常常發現桌上置有菸灰缸以及水杯、或地上置有小桶子裝水讓客人熄菸,經詢問該場所負責人得到的答案多以不知道、或只是提供吐檳榔汁用以規避責任,認為已違反全面禁菸場所的規定。

為遏止此不當風氣,南投衛生局不僅將嚴格進行輔導、稽查,以加強管理來維護民眾健康,並強調凡在全面禁菸場所提供熄菸器具,將依菸害防制法開罰,呼籲各業者改善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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