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挹注長照 政院修法調高遺贈稅與菸稅(自由電子報)

發佈日期: 201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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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推動的長照十年計劃2.0將在明年正式上路,為挹注長期照顧財源,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及「菸酒稅法修正草案」,將調漲遺贈稅與菸稅,這兩項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財政部指出,根據衛福部的統計,目前台灣菸品稅捐占菸價比重約48%,與世界衛生組織建議菸品稅捐至少應占菸價70%相較,有調高空間,且為配合長照服務法條正草案指定調增菸酒稅的菸品應徵稅額挹注長照基金財源,因此擬具修法修正「菸酒稅法」。

修正條文明定,紙菸每千支、菸絲、雪茄每公斤應徵稅額,從每千支徵收590元調高到1590元,亦即每包菸調高菸稅20元,增加的稅課收入撥入依長照服務法設置的特種基金,用於長照服務支出,不適用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

此外,為符合社會公平及避免產生稅負遽增情形,並配合長照財源籌措,「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明定,把現行遺贈稅由單一稅率10%,調整為10%、15%與20%三級累進稅率。修正條文明定,遺產扣除免稅額與扣除額後超過1億元以上,適用稅率20%;5000萬元以上到1億元者,稅率15%;5000萬元以下適用10%稅率。稅率調增增加的稅課收入撥入長照特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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