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evious

CVN美國法庭審理網路直播:跨國菸草公司「瘋狂的」廣告,造成婦女致命的菸癮

發佈日期: 2016-09-30

收藏

 (Big Tobacco’s ‘Rabid’ Advertising Caused Woman’s Fatal Addiction, Jury Told/cvn) - Jun 16, 2016

邁阿密佛羅里達州法院的陪審團,於星期一公開審議以跨國之美國雷諾煙草公司與菲利普莫里斯菸草公司R.J. Reynolds Inc. and Philip Morris USA為被告一案。此案因死亡女性自從青少年時期便持續開始吸菸,之後死於肺癌,因此控告雷諾及菲利普莫里斯菸草公司,多年來故意對外界隱瞞吸菸對於人體的危害。

原告丈夫(Don Meacham)與其女兒(Lesia Mooney)控告菸草公司導致每天吸2包菸的太太(Barbara Meacham)於1993年死亡。原告丈夫Don Meacham表示他的太太在菸草公司於菸盒加註菸品包裝警語前,已經吸了15年菸,並養成非常嚴重的菸癮。

Meacham案件是被稱為「恩格爾集體訴訟衍生出之後裔」(Engle progeny)上千菸害受害者集體訴訟的其中之一。這些訴訟在佛羅里達州各級法院審理已有緩慢進展。在2000年,佛羅里達州陪審團裁決此歷史性的集體訴訟案,菸草公司應負擔創紀錄的1,450億美金的賠償,但之後被最高法院推翻。最高法院認為每個菸草訴訟案需要個別的審理裁量,因每件求償案都有其特殊及不同的狀況。

這個審判在美國CVN(Courtroom View Network)網路上現場直播,在集體訴訟案被判定要個別審理後,CVN幾乎紀錄了所有恩格爾訴訟案進入審判的每個案件。Meacham的費拉羅律師事務所律師(Allan Kaiser),在開場的論證中向陪審員提出Barbara Meacham (芭芭拉·米查姆)在1940年代當時15歲時便開始吸菸,在1960年代菸草公司才開始在包裝標註警語,因此她在知道吸菸有害前至少吸了934,400劑量(支)的尼古丁。在她成癮之前,菸草公司「瘋狂的」廣告行銷,讓她根本無法知道吸菸非常的危險。

原告律師Kaiser指出:「菸草公司當時致力於美化香菸的形象,並營造出吸菸是正常行為的氛圍。」「大家都在吸菸,吸菸被認為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律師Kaiser說即使之後在包裝上標註了第一批的警語,但傷害早已經造成。早在菸盒加註警語前的15年,菸草公司便知道他們的產品會導致癌症,且尼古丁會令人成癮。但菸草公司並未對外向原告Barbara Meacham類似處境的人說出他們菸草公司已經知道致癌的事情。

對本次審判希望獲得的賠償金額,原告Kaiser律師並未明確地告訴陪審員,但他說不僅僅要求賠償金,也還包括懲罰菸商惡意傷害的懲罰性賠償金額(punitive damage)。
菲利普莫里斯跨國菸草公司的律師(Kathleen Gallagher)向陪審團承認,公司70年前的內部文件顯示,公司有記載一些「愚笨的事情」且Barbara Meacham的確死於肺癌,但菸草公司Kathleen Gallagher律師辯駁Barbara Meacham是自己選擇要吸菸的,吸菸後才成癮,並不是因為尼古丁先成癮才吸菸。

菸草公司律師Gallagher向陪審團表示,原告Barbara Meacham在許多機會是有能力戒菸的,她有時可以數週不吸,即使她是吸菸數十年的老菸槍,若她有足夠的動機意願,戒菸也不是不可能的,但是她都不戒。

菸草公司律師Gallagher說:「陪審團們必須判斷原告Barbara Meacham是否真的有足夠動機且真的有嘗試戒菸。」

美國雷諾菸草公司的代表律師Randal Baringer辯護說,原告Barbara Meacham只有吸雷諾品牌菸很短的時間,因此它們不可能導致她得癌症。原告Barbara Meacham是從1950至1960年吸雷諾煙草公司寶馬(Pall Mall)牌香菸,但之後她便改吸菲利普莫里斯菸草公司的菸品,直到90年代早期,她不幸罹癌死亡。

雷諾菸草公司的代表律師Randal Baringer說:「我認為在此案件中學術證據並不支持因果關係,她是因長時間吸食菸品而真的增加死亡風險。學術證據顯示剛開始吸雷諾菸草公司菸的5-10年並不會實質增加人體的健康風險;但時間再長,便會顯著增加風險。」

這個案件緊接在佛羅里達另外兩個恩格爾控告雷諾煙草公司的案子之後。在5月,美國佛州Tampa陪審團判雷諾菸草公司應賠1,150萬美金(約3.7億新臺幣),隨後佛州Polk County陪審團也判處雷諾菸草公司須賠償1,800萬美金(約5.8億新臺幣)。

在4月,佛州棕櫚灘(Palm Beach)陪審團判決菲利普莫里斯菸草公司應與雷諾菸草公司一人一半共同賠償3,350萬美金(約10.7億新臺幣),但在3月佛州(Fort Lauderdale)陪審團僅判決菲利普莫里斯菸草公司敗訴賠35萬美金(約1.1千萬新臺幣),此金額遠遠低於恩格爾集體訴訟平均勝訴可得的超過100萬美金賠償金。目前這個案子正在佛州邁阿密由Barbara Areces法官審理。


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