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電子煙 竟全都含一級致癌物甲醛(蘋果電子報)
發佈日期: 2016-05-17
一瓶30毫升(ml)的電子煙補充液,就含有180毫克的尼古丁,相當於225支紙菸。資料照片字級:最小字型預設最大字型分享到 Facebook分享到 Plurk分享到 Twitter2016年05月13日11:43 (更新國健署研擬將電子煙的吸菸行為納入菸害防制法) 根據衛福部食藥署在2014年自各地縣市衛生局、警察局、及關務署送驗的電子煙檢體,隨機抽樣發現,市面上販售的電子煙100%含有甲醛、90.3%含有乙醛。 林口長庚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表示,甲醛和乙醛分別被國際癌症研究署(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簡稱IARC)歸類為1級(確定為致癌因子)與2B級(可能為致癌因子)。甲醛根據流行病學調查指出,職業暴露吸入甲醛,會增加鼻咽癌、血癌風險;乙醛,過去也有流行病學調查發現,食入乙醛,可能增加常腸胃道腫瘤、食道癌的風險。 抽電子煙除了吸入致癌物甲醛、乙醛,其實和香菸一樣,會吸到尼古丁,食藥署在2013年到2015年檢驗2565件電子煙檢體,高達7成含有成癮性尼古丁。顏宗海表示,電子煙含尼古丁就等同吸菸,吸入的尼古丁也會造成心血管、呼吸道與肺功能疾病。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防菸組副組長羅素英說,含尼古丁的電子煙,每毫升(ml)就有6毫克(mg)的尼古丁,一瓶30毫升(ml)的電子煙補充液,就含有180毫克的尼古丁,相當於225支紙菸,等於吸入超過11包菸的份量。由於電子煙會讓消費者不易控制使用量,常導致過量,以美國為例,美國在2012到2015年間,孩童誤食中毒的案件增加了14倍以上,已經有一個死亡案例。 國建署署長邱淑媞表示,目前電子煙產品的販賣、輸入或製造,主要依《藥事法》管理,涉嫌違反藥事法製造或輸入電子煙者,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販賣最高可處7年以下之有期徒刑。日前已經有立委建議將電子煙的吸菸行為納入《菸害防制法》,只要是在公共場合,電子煙將比照香菸禁止吸食,國健署已經在研擬這項修法草案,將來會與新政府共同研議。 (黃仲丘/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