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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吸電子煙最高罰1萬元 最快今年修法(中時電子報)

發佈日期: 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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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成分不明,傷身破表,且未來在禁菸區吸食,恐被開罰最高1萬元。(廖珮妤攝)公共場所禁止吸菸,許多人改抽電子煙,國民健康署統計,去年吸食電子煙成人高達18萬人,根據檢驗,市售電子煙7成含藥品尼古丁,100%含致癌物甲醛。為避免二手電子煙危害,國健署研擬將吸電子煙行為納入菸害防制法管理,未來在禁菸區吸電子煙,一樣得面臨最高1萬元罰鍰,最快今年通過修法。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013年至2015年共檢驗2565件電子煙,結果發現高達7成產品含尼古丁,且濃度落差大,隨意吸食恐會成癮。2014年隨機抽驗的市售電子煙中,更發現100%含有一級致癌物甲醛、超過9成含二級制癌物乙醛。國健署菸害防制組副組長羅素英說,由於電子煙使用鋰電池和霧化器,國外更有多起保存不當,導致爆炸的案例。且電子煙補充液中成分不明,還曾被驗出多種毒品、有機溶劑,傷身程度爆表。目前在我國若販售電子煙,可依內含的成分開罰,羅素英說,若含尼古丁,就違反藥事法,依製造販售偽劣藥處刑責;不含尼古丁者,也可依菸害防治法,販售外型類似香菸的商品開罰。過去許多民眾為規避禁菸罰則,改在禁菸場所吸食電子煙,國健署統計,光是去年,全台就有0.9%成人吸電子煙,推估為18萬人口。國健署長邱淑媞說,已有立委提議,希望修改菸害防制法,將吸食電子煙行為也納管,未來所有禁菸的室外、室內場所,一樣都禁吸二手菸,違者開罰2000到1萬元,最快有可能這個會期通過。〈吸菸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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