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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含甲醛 擬納菸防法(台灣時報)

發佈日期: 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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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有約十八萬人吸食電子煙,國健署長邱淑媞昨天表示,前年抽檢電子煙發現全數含有致癌物甲醛,為防二手菸危害,已有立委提案將電子煙納「菸害防治法」,不排除本會期通過修法。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昨天召開記者會,署長邱淑媞表示,民國一○二年至一○四年食藥署受理二五六五件電子煙檢體,發現高達七成具有成癮性尼古丁;一○三年隨機抽檢卅一件電子煙,更全數檢出甲醛、九成檢出乙醛。 依國際癌症研究署癌症因子分類,甲醛是一級、確定致癌因子,乙醛則是2B級、可能致癌因子,兩者均會刺激眼部及呼吸道,引起咳嗽、喘鳴、胸痛、支氣管炎等,長期吸入可能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 電子煙除了有尼古丁、甲醛、乙醛等危害,國外研究還顯示,煙霧中含化學物質如丙二醇、二甘醇、可丁寧、毒藜鹼、菸草生物鹼等,長期施用可能影響健康甚至致癌。 國健署去年調查發現,全台約有十八萬名成人吸食電子煙,國中青少年有三.一%、高中職四.一%曾使用電子煙,吸食人口有逐年增加趨勢。 為防吸食人口增加所衍生的二手菸危害,邱淑媞表示,日前已有立委提案修法將電子煙比照紙菸納「菸害防治法」,國健署立場贊成,認為如新政府支持、修法順利,說不定最快本會期就能通過,未來在禁菸場所吸電子煙,可開罰新台幣二千元至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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