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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管制電子煙18歲以下禁買(蘋果電子報)

發佈日期: 2016-05-11


長期在美國處於「法律真空」狀態的電子煙產品,終於有法可管了!然而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前天公布的這份新規,對包括電子煙在內各種菸類的購買年齡下限竟定為18歲,比加州新法規定的21歲購菸年齡還低,跌破眾人眼鏡。我國販售屬違法根據FDA的新規定,將電子煙、嚼式菸草,甚至是未來任何新開發的菸草相關產品,全都列為「菸品」進行管制,所有菸品上市前須先取得政府批准,且要標明成分。此舉打破2007年電子煙上市以來無法可管的狀態。 但新規同時將購菸年齡下限訂在18歲,與加州等多個州近來立法提高購菸年齡的政策有所差異。我衛福部食藥署副組長遲蘭慧昨說,電子煙若含尼古丁,就視為藥品,業者若要進口需依《藥事法》先申請藥證,但至今沒有業者提出申請;至於不含尼古丁的電子煙,到底是要以一般商品或菸品納管上巿,現無定論。因此目前市面上流通的電子煙都屬非法產品,不論在網路或實體店面販售都觸法。 吸菸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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