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使用電子煙?呼籲民眾不要輕易嘗試 ( 自由電子報 )
發佈日期: 2016-02-23
電子煙使用仍存有許多疑慮,無論是電子煙的內含成分、國內相關管理條例或是電子煙使用的安全性等,目前台灣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將持續加強稽查,國民健康署呼籲民眾不要輕易嘗試。
電子煙並非合法藥物或菸品。根據食品藥物檢驗署檢驗結果,電子煙含尼古丁檢出率為88.1%,部分甚至含有毒品成分,如安非他命、大麻、甲醛、乙醛等。民眾自發性檢舉非法販售電子煙,從100年的39件激增至104年的6231件,5年內成長了160倍。
目前國內對電子煙的管理如下,若查獲電子煙含毒品,則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處理;若含有尼古丁,則屬偽劣假藥,依藥事法處理。然民間建議以菸害防制法管理電子煙,健康署表示,將電子煙視為菸品而非藥品,會產生罰則較輕、管理較鬆的狀況。
此外,近期歐美電子煙爆炸事件頻傳,在使用、充電甚至測試零件都暗藏爆炸危機;吸食電子煙到肺部,也將對自己或身邊的人造成直接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