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超量菸品入境 沒收還得罰款 ( 中央社 )
發佈日期: 2015-12-04
出國旅遊攜帶商品入境,要注意免稅門檻,以免受罰。台北關表示,3日及21日分別查獲自日本返台的陳姓及呂姓本國籍旅客,攜帶大量香菸入境,兩人合計遭罰新台幣近10萬元。
關務署台北關表示,3日及21日分別查獲自日本返台的陳姓及呂姓本國籍旅客,攜帶大量香菸入境,經執檢關員攔檢,分別查獲香菸82條及114條,除發還1條免稅香菸外,其餘依據「菸酒管理法」規定,每條處罰鍰500元,合計處罰鍰4萬500元及5萬6500元,超量香菸予以沒入。
官員指出,該2人遭發現攜入超量菸品,後來只能乖乖繳交罰款;由於現在買國內代理商進口的菸品,比自行在海外免稅商品店購入的菸品,一條就貴了2、300元,研判應該是想要帶回台灣牟利。
台北關表示,依照「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入境旅客可免稅攜入供自用酒類 1公升(不限瓶數),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但以年滿20歲成年旅客為限。若超過免稅數量,應主動至紅線櫃檯申報查驗通關。
台北關呼籲,國人出國旅遊購買免稅菸酒產品入境時,應遵守相關法令,並主動向海關申報,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