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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攜帶菸酒入境,應注意免稅限量及通關規定,以免受罰 ( 大成報電子報 )

發佈日期: 201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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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關表示,按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入境旅客供自用之酒類1公升(不限瓶數),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可免稅攜入,但以年滿20歲之成年旅客為限。若超過前開免稅數量,應主動至紅線檯申報查驗通關。 該關進一步指出,入境旅客除有同行家屬,其行李物品得由一人合併申報外,其他旅客之行李物品均應各自攜帶,若受託幫人攜帶,應自負法律責任。旅客攜帶超過免稅數量之菸酒,如屬同行者或團隊所有,應會同所有權人主動向海關詳實申報,未主動申報者一經查獲,海關將依據菸酒管理法處分沒入及處以罰鍰。 該關再次呼籲,國人出國旅遊購買免稅菸酒產品入境時,應遵守相關法令,並主動向海關申報,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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