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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銷價賣菸 台酒罰千萬又敗訴 ( 自由時報 )

發佈日期: 20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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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菸酒公司被檢舉前年為促銷尊爵SPACE菸品,舉辦員工競賽活動,以低於市價的批發價格,向員工促銷菸品,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依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重罰一千萬。台酒不服打行政訴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裁罰於法有據,昨判台酒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打行政訴訟 被認定裁罰於法有據
有民眾檢具台酒發函內部機構文件,向台北市衛生局檢舉指稱,台酒以折扣等方式,為尊爵SPACE菸品舉行促銷活動,違反菸害防制法等規定。
台北市衛生局查出,台酒前年四、五月間,為促銷尊爵SPACE菸品,通告舉辦員工競賽活動,以低於市價的批發價格每條六七五元,及活動期間內蒐集香菸盒蓋內錫箔紙的方式,提供每張錫箔紙折抵八元,即每條可折抵八十元,兌換等值商品等方式,向員工促銷菸品,且活動還訂定銷售目標是二七二箱菸品。衛生局認定台酒違反菸害防制法第九條、廿六條等規定,加上台酒是第二次違規,重罰一千萬元。
台酒答辯稱,該活動是台酒職工福利委員會舉動的活動,並非台灣菸酒發函各所屬機構舉辦的活動,訴請行政法院應撤銷此罰鍰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台酒針對促銷尊爵SPACE菸品活動,於前年四月十二日發函給所屬機關、所屬機構產業工會、職工福利委員會、特販營業處等單位,且以「公告」方式告知活動內容,足以認定此活動由台酒主辦。
合議庭指出,依菸害防制法第廿六條規定,菸品製造商或輸入者如台酒,違反同法第九條不當促銷、廣告,或以折扣方式銷售菸品者,處五百萬元以上、兩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北市府裁罰一千萬元,並無不當。
工會舉辦 台酒︰罰公司有問題
台酒董事長徐安旋昨日重申,這項活動是由工會舉辦,行為人主體並非公司,但卻開罰公司,事實認定有問題。且這次工會舉辦的活動也不是所謂的競賽,提供員工售價是批發價,不是低價促銷菸品,將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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