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抽菸被蒐證 男K鄰居頭判賠4萬 ( 自由電子報 )
發佈日期: 2015-08-04
新北市一名俞姓男子,去年4月間在社區大樓的管理室內抽菸時,因不滿孟姓鄰居對他錄影蒐證,嗆對方「X你媽,我要打你」之後出手打傷孟男頭部。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及傷害罪判俞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也判決俞須賠償4萬元慰撫金,可上訴。
去年4月9日晚間,俞男跑到自家社區大樓的管理室抽菸,正巧遇上鄰居孟男,孟男當場質疑俞在室內抽菸的行為不妥,沒想到俞男竟嗆「X你媽,我要打你」、「你他媽什麼東西」,孟男見狀立刻拿出手機蒐證自保,但俞男反而更被激怒,出手打傷孟男頭部。
事後孟男一狀告上法院,並向俞男求償10萬元,台北地院依據孟的手機蒐證畫面與診斷證明,判俞男拘役40日;民事部分,俞男原有意與孟男以2萬元和解,但被孟男拒絕,台北地院審理後判他須賠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