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超量117條菸品 旅客被處以5萬8千多元罰鍰 ( 中廣新聞網 )
發佈日期: 2015-09-17
入境台灣的旅客攜帶超量菸酒,未經申報,除了沒入,也會遭到裁罰,桃園機場六月份,就攔查到一名民眾攜帶超量117條菸品,海關表示這名民眾被開出5萬8千多元罰鍰,成為這個月到目前為止,因攜帶超量菸品被罰鍰最多的一起案件,呼籲旅客應遵守相關規定,以免商品被沒入及罰鍰。(李明朝報導)
關務署臺北關表示,有關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超過免稅數量的菸酒由海關沒入,並由海關分別按每條捲菸、每磅菸絲、每二十五支雪茄,或每公升酒,處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鍰。
臺北關表示,日前海關就攔查到一起旅客攜帶超量菸品的情形,這名旅客將香菸放在託運行李,入境時,被海關發現,由於未經申報,海關就加以攔查起出,總共超量117條香菸,超量的菸品沒入,並且每條罰鍰五百元,總計旅客處以5萬8千500元,也有旅客攜帶超量50多條的菸品也發現數起,同樣被沒入及處以罰鍰。
除了菸品之外,海關日前也查獲到一名旅客入境時,攜帶的酒類超量18公升,酒類規定為1公升,超量則每公升罰2千元,旅客被處以3萬6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