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青少年遠離菸害( 國語日報 )
發佈日期: 2015-03-30
日前有連鎖超商宣布,門市不再販賣菸品,四月初會陸續下架。相較仍有許多超商將菸品公開陳列展示販售,這家企業願意善盡社會責任,為國人健康把關,值得肯定。
臺灣便利商店林立,販售菸品成為超商重要獲利來源,因此入口處幾乎都設立大型的菸品陳列櫃,但菸品大量擺放,會造成廣告效果,未成年人容易受吸引而購買。目前《菸害防制法》禁止菸品廣告,但未禁止公開陳列,有必要立法限制,以降低未成年人接觸菸品的機率。
此外,雖然《兒少法》已明定,任何人不得販售菸品給未成年人,但是根據臺北市調查,仍有五成業者違法賣菸給兒少,未善盡把關責任。甚至有業者開始在夜店或網路販售電子菸,標榜其為戒菸聖品,並添加水果、薄荷等多種口味的香料及尼古丁,吸引年輕人購買,完全不顧及國人健康。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平均每六秒就有一人死於菸害,WHO期望各國建立有效降低菸品消耗量、避免青少年吸菸的機制。我們無法期待業者都棄賣菸品,但至少可立法,限制通路不能公開陳列;對於違法販售的電子菸及電子霧化器產品,應擴大稽查,嚴加取締,做好防制工作,青少年才能遠離菸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