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搭機可用3C 延至5月公告 但禁電子煙( 人間福報 )
發佈日期: 2015-09-17
交通部民航局昨天邀集航空公司業者協調達成共識,最快五月公告開放「國際線全程開放手機飛航模式」,飛機關艙門後停在停機坪、飛機執行除冰作業、停在跑道頭長時間等待或航機降落脫離跑道後,在機長同意並經機組員宣布,就可使用手機撥打功能,但全程禁用電子煙。
不過考量國內線飛航時間短,不排除仍維持現行作法,國內線仍全程禁用任何電子產品。
立法院今年二月三讀通過「民用航空法」修正案,修正航空器飛航中,不得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器材,但經民航局公告並經機長許可,由航空器上工作人員宣布得使用者,不在此限,會干擾飛航通訊器材種類及使用限制,由民航局公告。
機上使用3C產品規定雖放寬,但仍以「安全」為最重要考量,航空公司必須依民航局發布的程序,對航機及飛航各階段進行安全評估,合於規定後,再訂定相關作業程序報經民航局核准,才能實施。
民航局表示,歐美、南韓都已放寬機上使用3C產品,國籍航空飛機停在國外機場時,有可能因為演習或除冰作業,須待機時間較長,因此修改相關法規。雖然放寬民眾搭機使用電子產品,但當飛機於低能見度或有任何可能干擾駕駛艙的情況時,經機長要求,所有乘客都必須關閉並禁止使用3C產品。
航空業者指出,目前飛機上避免干擾設計都已加強,不反對放寬機上使用3C產品,但建議民航局建立統一規範,避免乘客產生困擾。若機上太多乘客使用手機,可能造成機艙內環境過於吵雜、影響其他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