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吸二手菸 公園綠地設吸菸區( ETtoday )
發佈日期: 2015-04-14
為提供市民健康休閒的空間,從103年4月1號開始國民健康署已正式公告,包括國家公園、風景特定區、森林遊樂區等,甚至公園,除了吸菸區外,全面禁止吸菸。
其實目前在許多景點以及公園等旅遊地點,都會看到入口處張貼本場所禁菸或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等標示,但仍有許多民眾遭到衛生所或衛生局的巡視人員稽查,若是違反規定,依法可罰新台幣兩千以上到一萬元以下的罰鍰,不得輕忽嚴重性。
為了加強維護民眾健康,台南市衛生局也不定期派員到各個禁菸場所進行稽查,包括台南公園、水萍塭公園、永康探索教育公園等,希望透過稽查方式,一方面也能加強宣導,避免更多民眾受到二手菸的傷害。
若是平時有吸菸習慣的民眾,到公園休閒時一定要避免在公園內吸菸,若是願意戒菸者,則建議可尋求專業醫師的協助,或是洽詢衛生局和各區衛生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