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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網路亂竄 董氏基金會:應納菸害防制法規範( 自由電子報 )

發佈日期: 2015-09-17


董氏基金會指出,今年初就接獲許多投訴,在短短一週內發現1446件違規的網路販售,包含進口商或代理商標示不清、產品成分內容不明、違法宣稱療效等。
董氏基金會表示,電子煙也是菸品的一種,仍會造成身體傷害,部分民眾流傳吸電子煙不傷身,是錯誤觀念,呼籲政府將電子煙納入菸害防制法管理。
董氏基金會指出,電子煙這幾年愈來愈氾濫,民眾輕易可在網路、夜市、攤販購買,且針對相關產品的管制不足,導致青少年相當容易就取得,甚至以幫助戒菸等廣告資訊,讓人容易混淆。
因電子煙內含尼古丁,目前仍以藥事法規範,但沒有菸商有藥證、所以目前市面上的電子煙都屬違法。各縣市衛生局查獲後,販售者會被移送法辦,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董氏基金會、台灣國際醫學聯盟、主婦聯盟、消基會等民間團體今天發表聲明呼籲,衛生單位應落實對電子煙的管理,納入菸害防制法中。
不過,衛福部國健署仍指出,目前仍不傾向將電子煙納入菸害防制法規範,仍維持以藥事法規範;國健署也表示,以藥品管理電子煙是世界潮流,包含丹麥、荷蘭、奧地利等國都如此,且英國、歐盟也即將把電子煙納入藥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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