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權會:國家公園禁菸不可行 應修法自主管理
發佈日期: 2014-08-07
四月一日衛福部公告在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等禁菸政策,不過臺灣吸菸者權益促進會認為,這項法令的訂定有相當的瑕疵和盲點,因為國家公園範圍這麼大,只有衛生單位有取締權,根本鞭長莫及,也讓吸菸者在遊憩區被圈在特定的範圍吸菸,有損尊嚴,因此他們特地到太魯國家公園管理處遞交陳情書,要求政府朝吸菸者「自主管理」的方向修法(梁國榮報導)
菸權會理事長陳麒安表示,這項公告是限定吸菸區外,全面禁菸的規定,違規者將可依菸害防制法,由衛生單位進行取締,他認為規定根本不符合現實面,因為國家公園範圍這麼大,衛生單位稽查員這麼少,怎麼可能落實稽查。
他認為<國家公園法>應該修法,使國家公園管理處有執行公權力的依據;管理處也可自行公告讓吸菸者「自主管理」的方式,解決衛福部禁菸區所衍生的違反行政程序的相關爭議。
太管處秘書林忠杉對此表示,雖然沒有執法權,但仍會依規定勸導遊客在吸菸區吸菸;花蓮縣衛生局保健科長李素娟則說,稽查員人力不足確實無法時時前往取締,但衛生所仍會以聯合稽查方式,進行取締,同時也會再次請旅行業、導遊,帶領遊客前往國家公園時,能夠加強宣導禁菸規定,做好吸菸的自主管理。
不過,吸菸者若能做好自主管理,法令規定應該更能讓吸菸者有所依據,在自主權與公共利益間,有公民意識與公民道德為基礎,或許更能維繫兩者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