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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胳針》雜誌:中國菸盒包裝警語只作表面文章

發佈日期: 2014-06-09


中國菸盒包裝警語只作表面文章(Cigarette packaging in China—not going far enough/ The Lancet)– May 9, 2014
WHO與ITC(國際菸害政策評估計畫)於4月8日發表了「中國的菸盒警示圖文─菸害防制政策推動及成效之證據」研究報告,總結中國菸盒包裝警示文字的無效證據。該研究報告總結,中國並未遵行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綱要公約(FCTC)第11條所列關於菸品包裝和警示圖文的規定。
中國雖於2003年簽訂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綱要公約》,也在2005年立法批准,但是在批准後的三年內,其警示圖文仍未符合「佔菸盒面積50%以上、使用醒目且大型的文字、」等規定。原因是中國的國家菸草專賣局(State Tobacco Monopoly Administration),不只主導菸害防制(包括修改菸盒包裝上的警示圖文),還負責維持菸草工業的發展,這雙重工作職責有很大的利益衝突。
根據該研究報告,目前僅採用警示文字是無效的,且只佔菸盒正面跟背面下方的30%,而不是依FCTC公約中第11條所訂的,佔正反面上方面積至少50%。除此之外,菸盒上警示文字很小,且與背景顏色相似,不易看見。都不符合FCTC所要求「警示圖文必須大而清晰且明顯可見」的規定,另外,中國採用雙重標準,對於外銷到澳洲、新加坡、歐盟或甚至香港的菸,其菸盒包裝都遵守FCTC的規定,那麼為什麼在中國大陸賣的菸就不能做到呢?
現今約有60個國家已經在菸盒上使用圖片,所以中國是落後全球的,應要有法律強迫中國的菸草公司加強菸盒健康警示圖文之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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