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衛生局:電子煙無法有效戒菸 善用二代戒菸服務( 自立晚報電子報 )
發佈日期: 2014-06-06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網路販售電子煙稽查結果,10件產品中有8件被驗出尼古丁成分,已屬非法產品,除已通令網路平台業者撤除網頁,並移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追辦刑責。
食藥科林冠蓁科長表示,電子煙是一種外形類似菸品的產品,通常由鋰電池、霧化器、卡夾煙彈或補充液所組成,在使用電子煙吸入氣流時,即可啟動霧化器將煙彈內之液體打成霧氣,產生類似吸菸的效果。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電子煙或電子霧化器如含有尼古丁或其他藥品成分,則以藥品列管,如果未經衛生福利部核准而製造、輸入,依藥事法規定係屬偽藥或禁藥,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或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衛生局同時強調,不含尼古丁或其他藥品成分的電子煙雖不以藥品列管,但如宣稱「減少菸癮、減輕戒斷症狀」等醫療效能詞句,也會依法處以新台幣60萬元以上,最高至2,500萬元罰鍰;即使只因外形類似菸品,也可依違反菸害防制法處製造或輸入業者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處販賣業者新台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民眾,想戒菸的民眾應多加善用二代戒菸醫療服務,尋求正確戒菸方法,共同響應531世界禁菸日,詳細情形皆可電洽免費諮詢專線0800-636363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