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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賣高中生 業者:下次別穿制服( 聯合報 )

發佈日期: 20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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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衛生局派員喬裝高中生,到超商、連鎖賣場、檳榔攤、雜貨店等120處買菸,近3成5的業者違規賣菸。測試發現,有業者賣菸後叮嚀學生下次不要穿制服來買,有人怕取締故意不開發票。
衛生局統計,2009年至今年4月底,共裁處187家業者違規賣菸給青少年,總金額154萬8500元;其中,便利商店占118件,一般商店及雜貨店有36件,檳榔攤是29件。
24歲的詹姓男子穿上高中制服,扮成未成年學生買菸。他說,有的業者東張西望、確定四下無人賣菸,有的店家希望他脫下制服才願意賣菸,也有人叫他進櫃檯拿菸。
詹說,大部分「媽媽級」的店員都會拒絕賣菸,年輕工讀生警覺性較低,容易違規。
衛生局健康管理處副處長紀玉秋說,檳榔攤、一般商店販售員對消費者外觀、年齡警覺心不足,沒多注意穿制服的學生,長相年輕的消費者也沒有確認年齡。
也有超商店員拒絕賣菸、督促測試員趕快回家;中正區某檳榔攤老闆告訴測試員,穿制服的國、高中生一律不賣;也有業者日前挨罰1萬元,看見測試員穿制服買菸、趕緊說「不要害我」。
衛生局指出,賣菸給未成年青少年最高可罰5萬元,店家違規賣菸若初犯,大部分罰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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