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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道禁菸 玉管處設牌示( 新生報 )

發佈日期: 2014-05-13


內政部營建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依菸害防制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衛生福利部已公告「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國家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並即日生效。玉山國家公園之生態保護區、特別景觀區、史蹟保存區、觀高遊憩區、塔塔加遊憩區與天池遊憩區公告為上述規定之場所,除塔塔加遊憩區於台十八線一○八點二K與一○九點二K處設置吸菸區外,園區步道區域全面禁止吸菸。
為提醒遊客勿於非吸菸區吸菸,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已於鹿林山、麟趾山鞍部、東埔山、塔塔加鞍部、瓦拉米、塔關山、關山與庫哈諾辛山步道口設置「步道全面禁止吸菸」牌示,及於塔塔加遊憩區台二十一線一四四K處、台十八線一○八點一K處設置「本遊憩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牌示。玉管處於吸菸區張貼衛生局所提供戒菸宣導海報,以柔性方式勸導遊客為了健康勿吸菸,給大地一個清新的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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